日前,湖南省工商局、湖南省广告协会公开声明,下属工商局和协会要加强对于广告企业的资质认定。 通知指出,要深刻认识加强广告企业资质认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告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从事广告经营的,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制作设备,并依法办理公司或者广告经营登记,方可从事广告活动。”1997年国家工商局出台的《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要求,每年检查“广告经营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广告经营资质标准规定的要求”。因此,广告企业资质水平是广告市场准入制度要素之一,是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广告业发展初期,只提出了广告资质的概念,没有制定具体统一的资质标准。随着广告业的不断发展,加之我国加入WTO后外资广告公司的进入,给我国新兴的广告业提出了严峻挑战,迫切需要我们借鉴国际广告市场发展的模式和成功经验,提高广告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此,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中国广告协会于2003年组成了由广告管理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主、广告学者等参加的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广告经营资质评价体系并实施了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工作,通过对广告企业经营规模、专业技术水准、信誉指标、社会贡献等要素指标的全面评估,分类认定广告企业资质等级,有力推动了我国广告企业综合实力的提升和广告业的快速发展。 通知还指出,要切实加大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的力度。各市(州)工商局要把加强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工作作为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完善广告监管的重要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对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广告企业参加资质等级认定;要把加强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列为广告监管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工作落实。各市(州)广告协会要积极发挥服务会员、促进发展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开展专题培训,宣传动员广大会员企业加强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工作;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广告经营单位要深刻认识广告资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加强资质认定作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进一步重视和积极参与广告资质认定工作;要采取人才引进、加强培训等措施,提高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创意策划和企业管理水平。 通过一系列对于广告行业的监管水平的提高,将促进省内广告业进行快速健康的发展。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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