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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监局安排2012年广告监管工作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3月22日 09:43 

  日前,云南省药监局公开了《2012年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对药品市场进行监管。

  一是全力推进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成立推进新修订GMP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贯彻实施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深入实施。

  二是着力加强基本药物全程监管。加大基本药物生产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价格明显倒挂品种,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与卫生和招标等部门的协查核查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全品种核注核销,基本药物市场品种全覆盖抽验。

  三是大力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制定《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大力整治和打击药品生产企业不按处方和工艺规程生产、底限投料、以化工原料代替原料药,以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药品流通领域“走票、挂靠”,出租、转让证照,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零售药店进销渠道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深化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继续抓好大理、曲靖、文山3个州、市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抓好43个县(市、区)的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出台《云南省药品安全示范县检查验收标准》。

  五是继续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采取专项检查、日常检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多种方式,强化药品生产全过程监管。对疫苗、注射剂等高风险生产企业100%飞行检查。开展中药饮片生产、委托生产和境外药品委托加工专项检查工作。

  六是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审批和管理,加强对疫苗、含麻复方制剂、中药饮片的监督检查,2012年6月底前,实现全省所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疫苗经营企业和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仓储温湿度在线监控。

  七是继续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

  八是加强药品广告和涉药网站监管。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省级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严格落实“七个一律”的要求,继续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销售假药行为。

  九是加强药品抽验和质量公告。

  十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滥用监测。做好新修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提高州市级和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调查评价能力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综合分析评价水平。

  通过以上十项措施,将极大地规范医药和保健品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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