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莱阳市文广新局与莱阳市工商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北方法制报》违规办报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 最近一个时期,某省报主办的《北方法制报》在未经新闻出版部门备案和批准、许可的情况下,在莱阳租用民房,委派人员设立了莱阳站,在其报纸版面上违规开设“莱阳·专刊”,发布新闻和广告;并在“报纸”上打出“北方法制报莱阳站招聘”启事,公开招聘采编、编辑记者、广告业务员、业务经理、专题栏目负责人、美术编辑,以及小报童、小记者等。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扰乱了当地新闻出版市场秩序,在广大干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在执法现场,莱阳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北方法制报》违规刊发广告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执法人员表示,类似的行为,执法部门发现一起就会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根据现场查明的事实,莱阳市文广新局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对《北方法制报》下达了新闻出版行政处罚单,限期停止一切违规活动,并没收其非法出版的报纸;莱阳市工商局下达了询问通知书,责令《北方法制报》停止违规从事的广告经营活动。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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