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于资金紧张和市场低迷的双重压力,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各房地产开发商多方式开展促销活动,虚假违法广告也频频出现。近一个月来,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开展了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并依照《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将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列入整治范围,严查违法广告,取得初步成效。 此次行动,针对某些房地产商在广告中使用虚假违法宣传语的行为,将“六类”违法行为确定为整治重点,即: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发布售房广告;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房地产广告;发布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的广告;宣扬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使用“最大”、“最先进”、“全市最低价”等绝对化用语;对房地产销售价格、面积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等。 据了解,在整治工作中,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采取“四个到位”和“三清楚” 工作方法。“四个到位”即监测及巡查人员到位、巡查时间到位、巡查内容到位、巡查力度到位。“三清楚”即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场地主体资格清楚,证明手续是否齐全清楚,发布时效期限清楚。专业市场分局在监管过程中积极介入行政指导,及时为企业提供广告发布前的法律咨询服务,引导房地产企业加强自律,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目前,共监测房地产广告 46 件,登记户外房地产广告 30 件,清理违法违规户外广告 21 件,提供广告发布前法律咨询服务 18 次,立案查处房地产广告虚假宣传案件 1 起。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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