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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停售两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4月6日 09:55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对于存在违法广告宣传的寿世宝元牌冬虫夏草胶囊和首乌抗衰宝两种保健食品,做出暂停销售的处罚。

  寿世宝元牌冬虫夏草(菌丝体)胶囊原名冬虫夏草长生胶囊,保健食品证件持有者为湖北省永恒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首乌抗衰宝(袋泡茶+胶囊)原名乌发养颜茶,保健食品证件持有者为北京爱丽丝保健品有限公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这两种保健食品在媒体上长期大量刊播严重违法广告,经多次查处仍继续发布。为严厉整治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国家局决定对上述两种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

  国家局要求广告发布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上述保健食品在行政区域内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责令企业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原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发布同样版面(电视频道)更正启事。各省(区、市)局要加大对上述产品违法广告的监测,发现其他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一并按上述要求处理。同时要加大对行政区域内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抽验。广告审批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收回上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同时加大对其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目前,寿世宝元牌冬虫夏草胶囊和首乌抗衰宝正在进行整改中。更多消息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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