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1日,拉萨市市政市容管委会为即将实施的《拉萨市户外广告 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加强了宣传力度。 拉萨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介绍,即将实施的《拉萨市户外广告 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要求,安全方面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维护方面,要求牌匾标识设置人加强对牌匾标识的日常维护管理,发现有结构性损伤、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安全或者市容市貌的,应当及时清理、维修或者更换。 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户外广告设施因设置、维护不当,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记者了解到,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人身综合意外保险”和“车辆损失险”都可以应对户外广告设置不当对人身和车辆所造成的损失。 工作人员介绍,新管理办法的实施也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加大对违规户外广告巡查力度,对多次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尽快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户外广告信息档案,向社会公布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电话,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在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之后,当地的户外广告市场将会得到有效规范。更多消息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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