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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胶囊剂药品抽检结果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5月2日 09:33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宣布了最新一轮的胶囊剂药品抽检结果,并将进行处理。

  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报告,标示为桂林市维威制药有限公司的咳特灵胶囊(产品批号120201)、上海全宇生物科技遂平制药有限公司的硫酸庆大霉素碳酸铋胶囊(产品批号1201062)、通化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天麻胶囊(产品批号11110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热通淋胶囊(产品批号20110601)和天麻胶囊(产品批号20111001)、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的麝香接骨胶囊(产品批号110601)、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炎立消胶囊(产品批号110302)、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胃康灵胶囊(产品批号111004)、吉林省罗邦药业有限公司的麝香接骨胶囊(产品批号110501)、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小檗碱甲氧苄啶胶囊(产品批号20110101)所用药用胶囊的铬含量严重超出国家药典标准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责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从重从快处理,立即责令上述企业召回相应批次的产品;对生产企业立即立案调查,对查证属实的,查封胶囊剂生产场所,查封、扣押其违法药用胶囊和铬超标胶囊剂药品,暂停所有胶囊剂药品的销售和使用。

  卫生部网站4月30日也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暂停使用药监部门公布的一批铬超标胶囊剂药品,配合实施召回,并及时报告有关数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对这些药品及其广告进行严格的监控。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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