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连云港工商局打造手机广告监测平台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5月9日 09:33 

  据江苏省工商局表示,连云港市工商局将建立手机媒体广告监测平台对手机短信广告进行监管。

  该局在加大手机媒体广告监管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普遍存在的调查取证难、法律适用难、责任追究难等问题,作出了积极探索,并取得积极的成效。

  ——建立了手机媒体广告发布监测制度。该局调取了全市范围内与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签订短信发布服务协议的单位和个人的主体信息,要求上述运营商将协议单位和个人对大众公开发布的信息在第一时间传输到监测平台。工商部门的广告监测人员根据短信内容进行分类鉴别,对无经营资质擅自发布商业广告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管查处,实现了对手机媒体广告的全方位日常监测。同时,定期将监测情况向通信运营商和相关部门通报,及时发布《违法广告警示公告》,提醒消费者和社会大众注意识别和防范。

  ——实施手机媒体广告发布经营者登记备案制度。要求通信运营商定期将与其签订服务合同的手机媒体广告发布者的主体信息向工商部门备案,及时掌握手机媒体广告发布者的真实信息。通过与手机媒体广告经营者签订责任状,要求建立手机媒体(短信)广告发布事前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责任,有效地避免了虚假广告对受众造成侵害;对未尽审查责任的,依据《广告法》承担同等范围更正、停止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发布资格等相应的责任。

  ——建立违法手机媒体广告处理制度。通过实行“实名制”、回复特定代码屏蔽垃圾短信功能、推行行业用户的黑白名单机制等手段,加强对行业类应用等短信端口的规范和管理;充分发挥12315投诉受理平台以及各消费维权联络点的投诉受理功能,让投诉举报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不断畅通投诉处理机制;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的手机媒体广告,违法情节轻微的,发布违法告知和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理意见,严重违法的广告,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进行处罚。

  ——建立手机媒体广告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该局建议地方党委政府建立了由宣传、监察、工商、通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手机媒体广告发布情况,共同研判手机媒体广告发展的新动向、新特点,分析监管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协调统一行动,形成对手机媒体广告的监管合力。

  今年4月开始监测平台开始正式运行,并取得了一定的监管成效。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