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工商局横埠工商所在一家农资店发现了一个具有夸大内容的农药广告招牌。 “《农药广告审查标准》第四条明确规定: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3名执法人员对视了一眼,轻声说:“这则广告内容涉嫌虚假宣传﹗”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经营者无法提供能够证明该农药增产功效的国家有关机构的认证报告或实验结论。同时,细心的执法人员在核查该农药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时,发现农药的临时登记证上批准登记的使用作物为梨树,防治对象仅为黑星病,与广告内容大相径庭。 “看到这样的农药广告,我还真以为这种农药能增产。幸亏你们查处的及时,否则这种农药我买回家喷洒在小麦上,根本起不到防虫害效果。”消费者王先生对执法人员说。目前,该局已责令当事人拆除违法广告,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夏播来临之际,枞阳县工商局着力加大农药违法广告整治力度,着重整治农药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擅自扩大宣传农药防治范围等违法行为。 一方面,该局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消费者宣传农药广告词中可能存在的虚假宣传问题种类,提醒消费者莫轻信广告宣传;另一方面,该局要求各监管执法单位对全县范围农资店加强市场巡查,一经发现经营者利用虚假农药广告欺骗农民消费者,立即责令当事人撤除违法广告,依法予以重罚,并对一些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此外,该局还鼓励守法经营者担负社会监督责任,举报虚假宣传的农资经营者,既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协助工商机关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枞阳县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对农药商店违法广告加大整治力度。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