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道路沿街两侧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管理秩序,巩固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成果,自6月1日起,烟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对市区南大街、二马路、只楚路、机场路等市直管路段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进行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重点:依法拆除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和门头牌匾;督导产权单位对已审批但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设施、门头牌匾进行整改,清理有碍市容的破旧、无主广告设施;清除沿街商业店面玻璃门窗上张贴的各类宣传品。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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