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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手机广告监管方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5月31日 10:50 

  笔者认为,可利用手机媒体广告监测平台,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实现对于手机媒体广告的监管和监控。

  设立一个平台:依托原有的网络广告监测系统,有关部门应增加手机媒体广告监管模块,与通信运营商的短信发布端口进行对接,确保能及时接收手机短信广告,并进行逐条监测分析,筛选出内容违法的广告,及时进行标注并反馈给通信运营商。同时,应开通电信、移动、联通3部广告监测专用手机,确保在工作时间以外也能及时接收手机短信广告,便于进行动态跟踪监测。

  建立4项制度:一是广告发布监测制度。调取与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签订短信发布服务协议的单位和个人的市场主体信息,工商机关的广告监测人员根据短信内容进行分类鉴别,实现对手机媒体广告的全方位监测。同时,工商机关定期将监测情况向通信运营商和相关部门通报,及时发布《违法广告警示公告》,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和防范。

  二是广告发布者登记备案制度。工商机关可要求通信运营商定期将与其签订服务协议的广告发布者信息向工商机关备案,便于工商机关及时掌握广告发布者的相关信息。同时,工商机关可与通信运营商签订责任状,要求其必须建立手机媒体广告发布事前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责任,有效地避免虚假广告对受众权益造成侵害;对未尽审查责任的,应承担更正、停止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发布资格等相应的责任。

  三是违法广告监管查处制度。通过推行实名制、回复特定代码屏蔽垃圾短信、建立行业用户黑白名单机制等手段,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行业类应用等短信端口的规范和管理。同时,工商机关充分发挥12315投诉受理平台以及各消费维权联络点的作用,并确保投诉举报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手机广告,违法情节轻微的,工商机关应及时发出通知责令改正;对严重违法的广告,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进行处罚。

  四是健全广告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笔者建议地方党委政府建立健全由宣传、监察、工商、通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手机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研判手机媒体广告发展的新动向、新特点,分析监管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通过以上平台和制度的实现,将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手机广告的监管,维护手机广告市场的秩序。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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