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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强化广告市场监管行为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5月31日 10:13 

  日前,准格尔旗将根据“三城联创”的安排部署,强化对于省内的广告市场监管行为。

  截止2011年底,辖区广告和传媒企业发展到100户,其中经营广告业务单位34家。2011年电视台、DM类印刷品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农药、兽药和房地产八类重点商品与服务广告,平均违法率比2009年下降13%,2011年全旗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8起,罚没款60000元,比2009年下降26%,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受到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明显下降。当前广告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个别广告公司广告违法率仍居高不下,市场秩序与人民群众的美好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诚信度还不够高,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

  为净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营造公平和谐的广告经营环境,促进全旗广告健康有序发展,旗工商局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并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工商所负责对本辖区广告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主要城市道路主干道、公路沿线、大型公共场所、繁华商业地段、社区以及出租车、客运公司等地段和区域的户外广告。以食品、房地产、医疗、药品、化妆品、美容服务、融资和烟草等为重点整治和规范对象。严厉查处未经审查、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公交汽车广告、出租车LED广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内容、地点、期限、新式或数量发布户外广告;发布虚假内容的户外广告,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的;户外广告中含有不良文化内容,有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犯规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规定发布的户外广告。

  各级工商机关广告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广告监管职责,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把创城工作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实施广告监管的重要意义,杜绝虚假违法广告,着力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构建创城与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开创提升全旗广告监管新局面,推动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实现准格尔旗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

  除此之外,各媒体、广告经营单位与工商部门签订了“不发布违法广告责任状”,将配合工商部门共同进行广告市场的治理。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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