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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规范电子显示屏广告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6月1日 10:28 

  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的县城广场或途经县汽车站,经常能看到巨大的电子显示屏广告,不停地在播放着各种各样的广告。

  随着交城县域经济蓬勃发展,辖区广告业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在县城繁华地段出现了2个电子显示屏广告,常常吸引路人停下观看。其中一个电子显示屏广告由交城县万森广告有限公司投资制作,约80平方米,位于县城广场。另一个电子显示屏广告由县政府投资,县电视台经营,约36平方米,位于县城汽车站。

  为了使户外广告成为传播精神文明的窗口、企业形象的展台,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交城县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电子显示屏广告经营及制作单位的监管,树立健康的城市形象。

  据悉,交城县工商局把规范电子显示屏广告纳入辖区户外广告监管的重要范畴,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摸清电子显示屏广告的准确数量和发布地点,并分类建立档案,做到户数清、底子明。根据辖区电子显示屏广告的情况,该局举办法规培训班,采取发放宣传材料、上门指导等方式,帮助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增强守法经营的意识。针对电子显示屏广告内容不固定、更新快等特点,交城县工商局要求电子显示屏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自律制度,对发布的广告内容实行逐条登记审核。同时,该局把辖区电子显示屏广告作为公益广告发布阵地,要求广告经营单位按相关规定发布公益广告,并严格规定了发布条数和时间,指导广告经营者认识到公益广告活动作为一种新的广告类别,对倡导社会文明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文化环境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交城县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对于户外广告已经加强了监管力度,并利用公益电子显示屏广告妆点了城市环境。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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