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2年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意见》,从六方面出发,强化市场监管。 一是做好许可证换证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工作,按新标准重新审查并核发保健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审核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取缔。 二是认真开展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原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所使用的原料是否有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品质保证证明材料,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行为。 三是加大流通环节监管力度。以批发市场、专卖店、药店为重点,加大保健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细化对经营者进货查验的具体要求,检查经营产品索证索票情况,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质量可靠。 四是强化标签标识和广告监管。严格规范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加强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示内容的检查,重点监督检查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声称壮阳类及改善性功能等保健食品。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加强广告监测,做好对违法广告的统计汇总上报、公告和综合处置工作。 五是加快推进市、县检验机构建设。按照国家局保健食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争取财政支持,投入资金配备人员,重点抓好保健食品检验项目的扩项和快检设施的配备,加速形成技术支撑能力,尽快满足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对保健食品监管的工作需要。 六是开展保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通过举办各种活动方式,大力宣传保健食品监管新法规新政策以及科普常识,增强广大群众保健食品法规意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科学消费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该药监局还将开展一系列监管行动,以配合此次《工作意见》的出台。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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