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山东成为全国广告战略示范省份和广告强省,在全国广告产业发展和服务山东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山东省政府在山东大厦签署推进广告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据悉,国家工商总局在谋划全国广告产业发展总体布局,推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举办广告产业国际、国内重大活动,加强广告人才培养等方面,支持山东发展成为重要的广告强省。 根据协议内容,国家工商总局支持山东省在青岛、潍坊、烟台等地建立国家广告产业园区,支持促进广告产业发展的创新政策措施在园区先行先试,支持山东省建立省级广告产业园区;支持山东省打造一批在国际国内有影响的广告领军企业,促进广告产业向集约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支持并指导山东省建立广告资源交易中心;支持山东省通过实施广告战略和商标战略,做大做强优势广告产业品牌,形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广告品牌创意群体,增强广告产业综合竞争力。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1年底,山东省共有广告经营单位2.3万余户,各类创意设计、策划制作和管理人员约11万人,年广告经营额达118亿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41%、19.5%和37%,增幅均创历史新高。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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