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赚钱了没?过去两年,围绕这个话题行业摇摆着演绎繁华和落寞。不过多数从业者认定:移动互联网可以赚钱,至少移植PC互联网的广告、游戏和电子商务模式不无可能。不过,行业三巨头之一的百度CEO李彦宏近日一番担忧,又让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愈加迷离:行,还是不行? 老 电子媒体屏幕大小很重要,PC时代不断增大屏幕,广告才是有价值的。但手机的屏幕小了很多,如果放广告的话,几乎没有空间再来放内容。并且移动互联网时间都是碎片的时间,广告价值呈现没有PC互联网那么大, 变现能力也被认为是远低于PC互联网。手机最初不是作为媒体,而是作为通讯工具产生的,大家使用的是碎片时间,是立刻要获得反馈的状态。现在很多人都把移动互联网当做新的媒体形式来看待,但是手机这种终端目前还是不适应一般的广告。 目前在中国,游戏的收入来源是大型客户端游戏,用户玩得起来,才愿意付费。而在手机上,用户只有一些碎片时间,必须是轻量级游戏。怎么赚钱?很多人是说不清楚的。整个系统里面收钱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即便拥有广大用户群。虽然也有很多商店,iOS有部分收费,像Android大多数都是免费的。所有这一切都使得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赚钱面临很大的挑战。日本等国家的模式能不能被复制到中国市场,现在还很难说。 支付问题是个基本问题,除此之外,很多人说,移动互联网起来的话首先会把LBS电商带起来。LBS的主要模式是向本地商户收费。而本地商户对移动互联网需要相当长的学习时间,当移动互联网企业去找本地商户时,销售成本不低,很可能不低于在互联网去投广告。但是户均消费又比较低。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客户发展和客户维护的成本不低,另外一方面户均消费不高,这就导致这个商业模式过去一直没有能够发展起来。 屏幕小不是缺点,是特点。每一种媒介载体都有自己的特点,适合的应用场景和传播内容都由这些特点决定。从商业价值的角度看,PC屏幕大导致每屏的广告十余条,用户看到每条广告的机会反而变小,点击转化率较低。相反,手机屏幕小,广告内容少,每条广告的真实到达率远大于PC,点击转化率远高于PC。 事实上,今天移动互联网的商业化处于初级阶段,类似十年前的PC互联网。对比十年前的PC互联网,今天的移动互联网商业化能力已经很强了。例如,今天移动互联网的广告单价CPM(每千人成本)相比今天的PC互联网有5倍左右的差距,但相比十年前的PC互联网广告单价CPM要高很多。 广告的商业价值还是符合“眼球定律”的,即时长是最关键的衡量标准,我们每个人一天都只有24小时,不多一秒不少一秒。过去十年用户花在互联网的时间逐渐变长,所以互联网的广告价值被逐步提升;未来十年用户花在移动互联网的时间将逐步变长,我相信移动互联网的广告价值也会一天天提高。 游戏生命周期与收费模式没太大关系,关键是好不好玩,从业者要先踏踏实实做好游戏、做好玩的游戏。 我也确实见过一些网游公司的人,天天只知道拉玩家ARPU(人均付费)值,恨不得让每一个玩家交10万元。但对初创者而言,这些不用考虑,先要玩家,有了海量玩家,挣钱只是早晚的事情。 传统网游是用时间和数值从用户手中收费,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内公司也在尝试用同样的方法在移动互联网上收费,还是有效果的。移动互联网同样一个道理,正在做移动游戏的兄弟,不要着急,最终整个移动内容提供商要靠你来给他们变现。过去我们在帮中文网站变现,今天,我们有能力帮世界上所有移动互联网应用变现。在这个领域,进,则成为全球级运营商;退,则踏踏实实做好玩的游戏,成为优秀内容提供商。 不过,移动互联网中文运营平台前五中一定有腾讯、雷军系、360、人人网,其他所有人在争最后一个名额。对普通开发者而言,这是一个抱大腿的时代。 移动电商虽然受展示面积等物理限制,但依然有满足应急购物、冲动性购物以及熟客、回头客购物行为的特点,随着移动互联网终端的多样化和打通,移动电商的发展将进入爆发期。 移动电子商务必然在未来三五年快速扩张,这是PC电商发展的自然移植,以各类APP应用面目出现的移动电商首先要抢占先机,获取了大规模用户装机量之后,就能开始进入稳定增长阶段。 移动电商相当于多了直接到达用户的手段,一家电商装机的APP越多,意味着这家电商可以省去无数的市场成本直接到达用户,也意味着睡觉8小时之外随时可做的促销送达,其爆发力将是相当恐怖的,机会远远大于PC,特别是在APP端对拓展电子商务中高端用户、网购老用户的作用很好,顺势发展能取得较好的客单价。 而支付宝等支付行业的成熟发展使得支付不成为大问题,货到付款以及时兴的POS刷卡也能很好地补充支付渠道。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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