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泸州市工商局利用行政约见的形式,对广告市场,尤其是医疗、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广告开展了全面监控和监管。 在此次行政约见会上,该局采取制作幻灯片的形式,将监测中发现的严重违法广告的截图配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说明直观地向电视台和广告主进行了通报。 为此,该局商广科负责人向电视台和广告主提出四点行政建议:一是要充分认识虚假违法广告的危害,电视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仅损害作为党的喉舌的部门形象,更重要的是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电视台从即日起至6月中旬对在播的药品、医疗、保健品、化妆品广告进行一次自查,对违法广告要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广告要立即停播;三是电视台要切实履行好广告审查义务,核实广告内容,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按《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建立并认真落实广告登记、广告三审、广告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四是对长期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的广告主,除进行行政处罚外,拟将向食药监局去函,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五是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主管部门的监管。对部分违规发布的广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已提出了批评意见,群众也有许多呼声,一些专职打假人士也十分关注,希望大家引起高度重视,规范广告内容,防止和减少违法广告的发生。 一媒体单位广告部负责人代表随即表示,近年来泸州媒体一直在致力规范广告发布工作,在加强广告审查上也下了一定的功夫,虚假违法广告较往年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仍然存在,通过这次约谈会,让他更进一步认识到了虚假违法广告的危害性、更清楚地了解了媒体在广告审查方面的责任,接下来他们一定要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变目前医疗、药品广告的宣传形式,一是鼓励广告主走做品牌发展之路,转变医疗机构和药商的经营理念,促使其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大对本土品牌广告的规范,融入本土文化内涵,采取扶持政策,以点带面,促使所有药商规范广告内容;三是增加公益栏目,多关注贫困儿童、弱势群体,为泸州经济和城市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通过该局对于广告市场的全面监管,将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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