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全力开展广告监测 ,从四个方面加强对于各类媒体广告的规范。: 一、从完善监管体制入手,使广告管理 “ 协作配合 ” 。为提高媒体广告监管工作成效,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与各类新闻媒体共同探讨,研究如何在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前提下,完善广告行业发展促进机制和保障机制。并以此为基点,实行了以通报会议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广告监管共管机制。该局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药监、卫生、城管等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的管理局面,保持了对虚假广告携手共管、多管齐下、齐心协力的打击态势。 二、从完善制度规范入手,使广告发布 “ 有章可循 ” 。针对群众反映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违法广告现象突出的特点,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对照上级要求, 在全系统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保健品违法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具体的监管工作制度要求。在此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转发了《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审查规定》,制定了媒体广告发布审查的规范标准,引导媒体建章立制,维护自身形象,提高媒体广告的公信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违法广告的发布。 三、从完善监测引擎体系建设入手,使广告违法得到 “ 有效遏制 ” 。 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对广告市场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监管,构筑起虚假违法广告防范体系。今年以来,该局在加强市局广告监测中心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广告监管分级负责制度的要求,督促 15 个基层局加强对各类媒体广告发布重点单位和重点内容的监测与处理,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分级监测、三级联动的优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012 年前 5 个月全市监测媒体广告 10 万多条次,涉嫌违法率同比下降 3.14 个百分点,媒体广告发布涉嫌违法率创近几年来新低。 四、从完善 “ 杠杆驱动 ” 机制入手,使广告市场健康发展 。一方面,呼和浩特市工商局进一步加大对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广告的监管力度,通过告诫、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约谈等措施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提高全市广告市场规范化运作层次。另一方面,呼和浩特市工商局起草了《关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具体明确促进广告产业发展的 “11 条措施 ” ,力求通过实施 “ 支持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广告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养广告专业人才 ” 等系列方法举措,推进呼和浩特市广告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一段时间的广告监测,呼和浩特当地的广告市场秩序得到了一定的规范。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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