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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工商局采取“三加”模式监管广告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6月21日 09:14 

  近段时间,江苏省镇江工商局在开展了“三加”模式,对辖区内的广告市场加强了监管力度。

  镇江工商局采取“办案+预警”模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十几项集中整治行动,加大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力度。2011年该局共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67起,遏制了虚假广告蔓延的势头。该局还强化行政指导,针对有些广告经营者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采取先通知叫停、后分类处理的方式,快速预警并制止广告违法行为。该局还建立了典型违法广告点评制度,从主体资格、行为要件、内容要求、法律责任4个方面归纳广告市场主体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制作了户外广告登记流程图,使广告经营者掌握户外广告法律知识。近年来,该局共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156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23份。

  该局采取“监测+交办”模式,实行违法广告定期通报制度,目前已经形成了覆盖市县(区)两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广告监测体系,实现了对市县(区)两级媒体广告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测。2011年,该局共监测媒体广告52.25万条,编发广告监测情况分析12期,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违法广告公告及违法广告信息。同时,该局实行定期交办、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强化工作督导,落实属地管理。

  该局采取“主动+互动”模式,推进广告监管综合治理。针对职业举报人反复举报媒体发布违法广告的新情况,该局采取呈送广告监测情况报告、广告整治动态和调研报告等途径,把群众反映的突出违法广告问题和广告整治行动有关部署,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争取其对广告监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该局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广告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及时交流信息,共同研究问题,加强执法协作,积极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广告长效监管态势。

  镇江市广告监管初见成效,2011年媒体广告违法率为4.12%,比2010年下降1.71%。当地媒体《镇江日报》违法广告率降至0.03%,为历年最低。

  通过一段时间的广告监管,全市广告市场秩序得到了维护,广告业的发展得到了保障。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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