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近日进一步明确户外广告监管工作职责,强化属地监管力量,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户外广告监管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监管辖区内各类户外广告,实行日常巡查与集中监测相结合;结合段(片)长巡查制度,充分掌握本辖区户外广告发布的基本情况,重点巡查城市中心区域、交通枢纽地段、户外广告集中设置区域等,及时发现户外广告违法违规发布动向,从而实现有针对性的定向监管,并对辖区内户外广告活动的基础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归档,定期形成巡查监测报告,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级工商机关对在巡查监测中发现的轻微、一般违法广告,及时通过口头、书面、手机短信或网上传送等形式,告知相关发布单位进行整改并要求书面反馈。 省工商局明确户外广告的监管重点是:查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广告,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与社会公序良俗严重相抵触、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低俗不良广告,尤其要加强对问题多发易发的房地产、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美容服务等广告内容的监测。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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