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工信部:业余无线电台禁止截取国家安全信息

来源:东方早报  发布日期: 2012年7月8日 15:44 

据业内人士称: 为了加强对业余无线电台的监督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工信部起草了《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6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严禁利用业余无线电台从事商业或者其他营利活动,要求业余无线电台日志应当保留两年。

 

《办法》还要求,业余无线电台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无线电接收设备截取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信息,不得发送、接收与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无关的信号;对于无意接收的前述信息或者信号,不得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更多信息请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