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台湾当局
文 号:卫署医字第0940204330号
发布日期:2005-8-15
执行日期:2005-8-15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行政院卫生署卫署医字第0940204330号令发布废止行政院卫生署令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八月十五日卫署医字第○九四○二○四三三○号废止「助产士业务广告管理办法」
台湾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