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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修复破损户外广告者将受到处罚

来源:明珠新闻网  发布日期: 2012年7月13日 10:21 

  11日上午,滨湖城管执法大队胡埭中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钱胡路的一处花架广告破损严重,其中有一半已经倒在地上,发现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将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放倒在地,并及时联系广告当事人,要求尽快拆除该广告设施。拆除,否则遭遇大风,将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据了解,本周滨湖城管执法大队已经组织破损广告拆除行动3次,拆除各类违法广告20余处,总面积达300余平方米。

  近阶段无锡市雷雨橙色警报伴随着强风接踵而来,为了确保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滨湖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了排查破损、老化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整治行动。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不少户外广告设施在雨水冲刷和狂风肆虐下,不少都出现了破损现象,有的大型楼顶广告、墙体广告甚至因为年久失修和安装不规范不稳固等原因在风雨的侵袭之下出现了松动、半脱落。为了避免千疮百孔的破损户外广告设施给市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隐患,滨湖大队及时展开了破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破损、毁坏的广告设施(如工地围挡)及时通知当事人修补更替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广告设施则勒令责任人迅速拆除整改到位,以确保户外广告设施正常安全使用。

  不过执法人员在广告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不少广告设置的当事人对明明已经破损或严重老化的户外广告却并不愿意承担修复的义务。为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对于拒绝履行拆除义务的广告设置当事人,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新市容条例的相关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者应当定期进行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查;对陈旧、残缺、锈蚀等影响市容的,应当予以修复。而对未及时修复陈旧、残缺、锈蚀等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设施,在限定修复期内不修复的,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可以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广告买卖网是媒体资源网站,欢迎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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