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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采取四项措施引导户外广告业发展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7月19日 09:50 

  近段时间,湖北省鄂州市工商局开展四项保险措施,全力推动户外广告市场主体发展。

  保险措施一:源头引导,做好户外广告发布前期指导。鄂州市工商局针对户外广告监管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全市主要户外广告经营者共同探讨对策,并形成了《鄂州市户外广告发展现状调研报告》,呈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户外广告监管工作的重视。在此基础上,该局面向广告市场主体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促使其把好广告审查关口,自觉依法设置户外广告,防止虚假违法以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出现。同时,该局联合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对主城区户外广告进行科学规划,使户外广告在设置之初就合法有序。

  保险措施二:专岗专责,实行户外广告监管责任制。该局成立了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的监管工作。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内部职责分工明确,确保专人负责户外广告的咨询、登记、申投诉(举报)受理以及案件查处等工作。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的设立,使广告监管队伍更加精干,监管人员更加专业。今年上半年,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累计受理相关咨询、申投诉(举报)390人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5起,其中案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2起。

  保险措施三:合力监管,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户外广告覆盖面广、更换率高,监管难度相对较大。为此,鄂州市工商局采取“三集合”措施开展监管工作:一是靠前监管,集合工商系统力量,结合“网格化”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基层执法队伍灵活机动的优势,及时查处违法户外广告发布行为。二是联合监管,集合相关行政部门力量,主动与城管、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户外广告综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三是专项整治,集合内外执法力量,每年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定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方案,联合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保险措施四:服务发展,全力帮扶户外广告企业成长。鄂州市工商局围绕服务广告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协调广告企业和财政、税务、城管等部门的关系,为广告经营单位争取各项优惠发展政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该局还通过各种方式指导广告企业增强品牌意识,鼓励、支持广告企业参与广告业界活动。近年来,在工商机关的支持下,鄂州市先后有20多家广告企业参与了中国国际广告节“黄河奖”、“长城奖”评选活动,有3家企业获奖。该局还指导多家户外广告企业申请中国广告企业资质认定,积极培育户外广告行业的知名品牌。

  通过对于户外广告市场的监管行动,当地户外广告市场秩序得到了有利维护。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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