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在监察工作上加强力度,维护了当地市场的秩序。 一是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开创新篇。上半年,开展了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重庆市药品抽验计划,加大不合格药械核查和案件稽查力度,强化广告监管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监管。截至2012年6月底,共发协查核查函95份,下发查处通知20分,向工商行政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25次;发布违法广告公告1期,对11个药品、2个医疗器械、2个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予以曝光;暂停销售4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移送5家违法发布药品信息的网站。 二是重大活动食品保障再创佳绩。加强直管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并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实现了从采购、运输、贮存、粗加工、烹饪、供餐等全过程的监管。上半年,稽查总队共完成28起重要接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共完成247餐、70余万人(次)就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实现了“零投诉、零事故”的成绩。 三是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迈步前行。对全市30家注册化妆品生产企业、198家保健食品和216家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标识标签、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用物质、原料索证索票、建立生产销售台账、购进资质票据、产品的购销台账、产品的标识标签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共完成国家专项风险抽检130批次,完成重庆市监督抽样120批次,化妆品方面共完成国家抽检25批次,完成重庆市抽验200批次。 四是药械监管工作成效突出。深入开展伪劣药品、药械专项整治,完善了电话、信函、电子信箱、来人接访等多种渠道,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57件,共出动执法人员1320人(次)对255家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立案5件。 五是总队机关内部管理井然有序。修订了《案件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审理程序,提高了办案质量,制定了《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统一规范了执法文书用途、格式、编号、书写要求,提高了全系统执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公文、信访、档案、组织人事、稽查业务、财务管理、后勤等各项内部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上半年,总队整体工作顺利推进,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 同时,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表示,在下半年仍将保持之前的工作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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