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工商总局、中央宣传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主办的“关于贯彻实施《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北京电视台广告部作为受邀媒体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并进行了主题发言。本次电视电话会议得到业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为了进一步推动大众传播媒介落实广告审查规定,加强行业自律,坚守媒体责任。在此次电视电话会议上,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上海广播电视台、《三联生活周刊》杂志社、新华网、搜狐网八家单位联合向全国大众传播媒介发起倡议:诚实守信、严格自律;加强管理、强化审查;担当责任、抵制低俗;引领风尚、率先垂范;接受监督,促进发展。 在发起倡议的八家单位中,有中央级媒体,也有省级媒体;有传统电视媒体、平面媒体,也有网络媒体,大家都简要介绍了本单位在广告审查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并不约而同地强调了公益广告的重要性。 尤其是中央电视台,将2012年作为“公益广告年”,并已经启动了以“汇聚力量 传播文明”为理念的公益广告项目。北京电视台在公益广告事业上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 2012年,广告部在台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单独申请了额外预算,成立了公益广告策划制作团队,推进北京电视台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播出工作。6个月以来,广告部制作并播出了公益广告20余版,内容涉及“见义勇为”、“绿化北京”、“保护水资源”、“文明出行”、“读书丰富人生”、“敬老”等,播出总频次达10000次以上,获得了观众和领导的认可与好评,为进一步优化广告环境、履行媒体责任做出了贡献。 “社会效益第一,严格自律先行。”多年来,北京电视台在规范广告审查、净化广告环境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始终走在省级卫视的前列。 此次受邀参加全国级电视电话会议,入选八家媒体单位,向全国同仁发出倡议,也再一次说明了上级领导单位对我们的肯定,彰显了北京电视台的影响力和媒体责任。 同时,BTV品牌云集、管理规范的优质广告环境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得到了广告客户的认可和信赖,为广告客户提供了一个满意放心的投放平台,必将有效促进台广告经营创收工作的进步与发展!电视广告相关资讯信息详询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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