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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监管诱导性奶粉广告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8月6日 09:17 

  日前,在北京举行的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媒体通气倡导会上,专家做出了这样的发言:“近年来,由于一些地区放松对爱婴医院的监管,对母乳喂养知识宣传及对孕产妇母乳喂养指导不力、受奶粉广告误导,导致产妇实施母乳喂养受到影响,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母乳喂养率不高的情况。”

  专家表示,必须消除影响母乳喂养的消极因素,通过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和对母乳代用品的严格监管,尽快提高母乳喂养率,实现我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的“0至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的目标。

  卫生部专家表示,全球5岁以下儿童死亡主要是由腹泻、肺炎、麻疹、意外伤害等引起,其中35%和营养不良有关,母乳喂养可以干预营养不良,纯母乳喂养的婴儿发生腹泻、呼吸道及皮肤感染的几率少。母乳中还含有婴儿大脑发育所必须的各种氨基酸。母亲在哺乳过程中的声音、拥抱和肌肤的接触,能刺激婴儿的大脑反射,促进婴儿早期智力发育。但目前我国6个月以下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不足30%。我国儿童出生体重及6个月内体重的增长与发达国家儿童相比没有明显差异,但6个月以后差距就会逐渐增加,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科学喂养知识。

  “母乳是婴儿必须和理想的食品,在婴儿出生的第一个小时里就应该开始母乳喂养,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是全社会的义务。”“2012橙丝带飘飘母乳喂养支持系列活动”指导单位之一的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宋岚芹强调,在婴儿最初的6个月内应给予纯母乳喂养,6个月至2岁或更长时间内在继续母乳喂养同时应补充其他食物、添加辅食,不使用奶瓶或安慰奶嘴。宋岚芹呼吁,在公共场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写字楼等相关的物业管理部门建立母乳喂养室,减少可能引起的感染,为哺乳期女性提供温馨的哺乳空间。

  中国广告协会有关人士表示,虽然人们普遍认同母乳喂养的好处,但奶粉等母乳代用品的广告较多,一些广告对公众有误导作用。中国广告协会曾公布实施《奶粉广告自律规则》遏制奶粉广告夸大宣传产品功能的状况,但执行中发现许多问题。比如,规则规定1段奶粉不得做广告,但一些企业间接发布6个月以下婴幼儿奶粉广告,在发布2段或3段奶粉广告时将1段奶粉置于其中。规则还规定奶粉广告中使用的儿童形象应符合一周岁以上孩子的特征,电视广告中出现的儿童必须能够独立行走,但一些广告商使用一周岁以下的婴儿形象做广告,还宣传产品“成分接近母乳”。

  综上所述,需要相关部门予以重视,并开展行动,重点打击误导性奶粉广告,充分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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