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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商局将打击违法微博广告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8月16日 09:56 

  近日,济南市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办公室表示,今年以来,该局共受理涉及微博虚假宣传引发的投诉38件,查处虚假宣传案件8起,对于微博类广告的监管力度也不短加大。

  济南市民陆平的微博最近增加了一位特殊的关注者。与正常用户不同的是,这位关注者总是在不断分享各类商品的低价团购信息,每次都要转发给很多用户。日前,该微博发布了“折扣价团购正品名牌男装,可专柜验货”的消息,于是,陆平便通过网络汇款“团购”了一套休闲男装,可没穿几天,就出现了内衬开线、裤腿变形的问题。经过网上搜索,陆平发现他所购买的实际是傍国际品牌的“山寨货”,再联系当初的团购网站,对方称质量问题应由厂家负责,宣传的微博也已被运营方关停,近500元的开销就这样打了水漂。

  “明码标价,按条收费”正成为知名微博开展广告营销的“潜规则”。据业内人士介绍,知名微博只需要发送含有广告内容的信息,就能直接获得商家或者各类“网络公关公司”的酬劳,广告的价格随着微博粉丝的数量和质量水涨船高,知名的微博账户发送一次广告的酬劳可达500元至2000元,同时粉丝的转发数量也要另外计费。

  尽管要支付给微博主不菲的酬劳,但对于网络经营者而言这仍是节省广告成本的有效方式。另一方面,微博受众群体分类相对集中,也利于虚假广告扩大影响。济南市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办公室主任王克介绍说,由于微博用户都会根据自身习惯选择关注的对象,因此知名微博往往成为特定消费领域的网上权威,“积累了可观的公信力”。尽管微博持有人具备对特定产品的鉴别知识,但在高额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很多微博主根本不会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验证,甚至会在明知产品质量不佳的情况下,不负责任地发布虚假广告,为假劣商品造势。

  济南市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办公室总结了微博虚假广告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类别集中,瞄准年轻消费群体。对于保健品,消费者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产品的“健字号”、生产许可证号等进行验证;对标注为普通食品的,则根本不允许宣称保健功能。网购服装时,消费者要仔细查看卖家提供的商品吊牌图片,以防买到“傍名牌”商品。

  二是隐蔽性强,虚构使用效果。为逃避微博运营方管理,虚假广告常常以微博主亲身验证或身边实例的形式,进行隐蔽宣传。消费者要警惕各种“现身说法”,对存在违法广告嫌疑的微博可以直接向微博运营方举报。

  三是价格超低,假借团购名义。为了提高假劣商品的可信度,很多微博会以“团购活动”、“官方合作活动”等为幌子,打出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对此,消费者在通过指定网站团购商品时,要注意查看网站的营业执照网上公示情况,尽量不要选择汇款等方式直接付款。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对于微博广告要谨慎辨别,不要被“权威推荐”和“低价诱惑”所迷惑,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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