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内出现了不少“黑三轮”,一下子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一般的“黑三轮”比较常见,但这些“黑三轮”的车厢上却张贴着广告,充当起流动广告车的角色。 十几辆“黑三轮”在周边马路穿梭、运输的同时,形成了一道流动的广告发布线,无疑产生了不小的眼球效应。据了解,全市范围内已有多处地方出现了类似的现象,而一般的商家如果要在“黑三轮”车上打广告,每辆车每个月大约收费在30元。显然,这是一笔非常合算的、划得来的买卖。 但是,尽管“黑三轮”广告的效果立竿见影,性价比高,可“黑三轮”本身是违法的交通工具,那么基于违法车辆来做广告显然也是一种违法广告。《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要求,除轨道交通车辆、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和货运出租车外,禁止利用其他车辆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违者,由市或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根据“管理规定”来看,在“黑三轮”上做广告无疑是违规的。 希望相关部门在整治“黑三轮”的同时,也要对这些流动广告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市容市貌和广告发布秩序。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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