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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新规定

来源:山西晚报  发布日期: 2012年9月12日 10:54 

  据报道,昨日太原市城市规划展示大厅正式公示《太原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专项规划》。今后,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得按规矩来,不能乱摆乱放乱展示。太原户外广告总体规划控制分为集中展示区、一般展示区、控制设置区、严格控制区。

  太原城市商贸中心、商业步行街、城市景观主干道、大型批发市场等城市门户空间为户外广告的集中展示区。城市社区级商业中心、城市主要商业道路沿线区域为一般展示区。工业区、居住区、文教、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为控制设置区。

  太原6城区内的国家及各省、市、地区驻太原办公机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地带;各级军事机关、军事禁区及周边地带;文物古迹、特殊用地、宗教场地、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控制地带;文化机构、景观控制区等四类地方,为户外广告严格控制区。

  这些区域内部及周边一定区域内禁止设置各类商业性广告,仅能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适当设置公益广告和临时性广告。

  规划对象主要包括建筑 (构筑物)承载类广告和非建筑(构筑物)承载类广告两大类中的固定广告及商业牌匾和楼宇标识,新型广告形式不在此次规划控制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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