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报道,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2012年第八期违法广告安全警示的药品名单》,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生产10种产品,因利用处方药发布违法广告遭到通报,新疆华康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生产的5种产品,擅自改变广告审批内容发布违法广告遭通报。 今年8月份,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药企下的10个品种,利用处方药在开封当地媒体发布违法广告,欺骗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即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新疆华康药业有限公司、郑州福瑞堂制药有限公司等5家药企生产5种产品,因擅自改变广告审批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等内容,遭到通报。 对警示名单的广告,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并表示将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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