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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长区举行广告监测情况通报会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9月21日 10:47 

  日前,工商南长分局举行了南长区广告监测情况通报会,会上指对自2009年至2012年上半年该分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南长工商负责人告诉记者:“从违法广告的违法性质上看,虚假广告、虚假宣传36起,达到了案件总量的65.45%,另外有广告内容违反广告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条款或者义务性条款的13起,占案件总量的23.6%,未经工商、卫生等部门审批登记擅自发布广告的9起,占案件总量的16.3%。”虚假广告表现最突出的是对经营主体的规模实力、资质认证、荣誉奖项等作不真实宣传,如今年被该分局查处的某公司,利用企业网站宣称自己获得了23项认证及荣誉,但经查证仅有1项属实;二是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如保健食品宣传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超出批准范围等。

  这位负责人也提醒广大广告企业主,特别要当心以下一些容易“碰线”的情况。首先是广告时效过期。由于户外广告位使用合同期限、广告内容与时俱进、广告幅面清晰、美观度需要保证等因素,户外广告有效期限都在12个月之内,但广告位一经设立,实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导致一些户外广告超过核定使用时限仍在发布。

  还有一种常见的违法违规,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规定,对广告用语用字禁用繁体字、禁止乱改成语用字,有些户外广告活动为了突出广告画面的艺术性等,在广告画面上违法使用繁体字、滥用成语等现象比较突出,同时在广告文字表述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存在虚假和欺骗性等。

  该局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继续维护广告市场秩序。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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