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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在线营销路在何方?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10月12日 12:24 

  恰逢“首届律所信息化研讨盛会”在北京召开, 笔者想趁此机会,谈一谈对于“律师在线营销”的粗浅看法。

  目前律师行业的在线营销简单用两句话来说就是:“一搜,二分,三露脸;一头热闹一头闲“。

  第一句话怎么讲?一搜,高度依靠以baidu为代表的搜索引擎;二分,投放以58同 城, 百姓网为代表的分类网站;三露脸,各类以“露脸”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传统法律门户网站。但是众所周知:“一搜”和“二分”的问题都在于用户的需求一开始就没有得到细分和导向,平行搜索看到的每个律师广告都是“伟光正,高大全”,不仅让用户无法判别和选择,实际也为律师自身吸引业务埋下“同质化”的绊脚 石。 至于“三露脸”,这个痛点不但是和前两者一样的令用户选择无能,而且在于高举“免费咨询“大旗,实则尽是销售导向,“免费咨询”驱逐“收费咨询”,更令整个行业的在线咨询价值丧失殆尽。

  至于“一头热闹一头闲“,指的是律师开设微博和律所网站。微博和微信这样的社会化媒体工具能帮助律师很好的树立个人形象,聚拢圈子,也是不少律师用来借力舆论的好工具,缺点是经营好一个微博,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足够的营销技巧,也需要较长时间的铺垫。律所网站则是闲的那头,大多数的律师网站由于较少维护或访问量不高,最后都成了信息孤岛,有点像taobao的个人小店,案源的转化率可想而知。

  那么,中国的律师在线营销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不能持续带来有价值的案源?其实结论很明显,我们的现有的律师在线营销方式都是做反了!!!

  为什么是做反了??原因是无论是百度,分类网站还是传统律师网站,我们一直在说是:“我能提供什么服务”而恰恰没在意:“用户需要什么服务?”就 好像一个用户说:”我想吃一个水蜜桃“,另一个用户说:”我想吃个大鸭梨“,而我们之前的营销面对来寻找帮助的用户,都只是在说:“我这有个水果铺”。用户的面对平行搜索出来的一大堆广告结果,还是只有“盲选”。这样的营销方式,是低效的,是不能做客户细分的,是降低了双方的价值的,是提高了双方的(时间/营销)成本的。

  律师的在线营销究竟该往何处去?我们需要掀起律师在线营销模式的革命!这革命就是我们要解放“法律淘宝小店”,帮助大家进军律师行业的天猫(淘宝商城)!

  这样的革命在于,我们需要一个理想的搜索平台,用户来了之后,能最快时间的搜到他的共鸣问题,通过他的问题,对应找到能提供“水蜜桃”的那个律师,平台同时提供给用户多种和律师的沟通方式,还咨询以本来的价值,让那些真正有咨询需求的用户获得高质量的答案而不仅仅是销售导向的说辞。

  这样的革命还在于,我们要帮助律师开展在线的“圈子营销”,律师的营销被证明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圈子,怎样把圈子无限扩大?我相信新的社会化媒体,微博和微信,能够帮助每一个阅读过律师背景、案例的用户,自然的融入到律师的交往圈子。

  这样的革命更在于,我们通过天猫(淘宝商城)式的信用背书和透明化,让用户通过案例在最快的时间内能对律师的经验,专长得以判断,走出“盲选”的怪圈,同时让律师走出同质化竞争的怪圈。

  作为当年淘宝B2C(后来的天猫)第一个案例(宝洁旗下博朗品牌)的实施者,鄙人有幸亲身经历,亲眼见证了一个奇迹的诞生和成长。

  作为营销人,笔者愿意扛起这面大旗,为法律行业的在线营销,为为国家的法制化进程出一份力!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作者:艾瑞网专家-马 强 (Nat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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