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市工商局针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广告设施进行走访,发现有这样几种问题: 一是手续不全、缺少批文。二是产权不明、概念不清。三是意识淡薄、登记率低。四是关系繁杂、责任不清。五是路况特殊、巡查不易。六是调查困难、取证不便。 对此,笔者建议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加强高速公路广告后续监管。一是发挥全省业务软件系统功效,形成监管合力。建议省局建立协调机制,定期通报;充分利用工商警示制度,省内企业违法行为发生时,形成全省警示信息互相畅通的模式;省外的企业通过函告当地工商部门,责令整改。 二是统一规范高速公路广告设置许可。建议政府部门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机制,统一许可部门、许可文件格式,由审批部门拿出具体实施办法。在广告设施设置合法、审批手续基本完善的前提下,及时抄告工商部门。 三是加强沟通、明确产权。建议相关广告位审批部门,对广告牌所有者统一硬性规定,如必须在广告牌上标注产权单位。 四是发挥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巡查。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共享信息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将日常巡查改为集中巡查,形成对高速公路广告监管的执法合力。 希望镇江市工商局予以重视,早日对高速公路广告设施开展整顿工作。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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