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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人文北京 和谐矿大”摄影文化活动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 2010年5月19日 11:22 

 为充分展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新成就,充分展示百年矿大、和谐矿大、文明矿大的新成绩,鼓舞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和建设多科性、研究型、开放式高水平大学营造良好氛围,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5月17日,学校印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人文北京 和谐矿大”摄影文化活动的通知》(中矿大京宣字〔2010〕6号),对摄影文化活动具体事项作出了安排。

  《通知》要求,参加作品应紧扣“人文北京”、“和谐矿大”、“以人为本”主题,充分反映在“人文北京 和谐矿大”建设中发生的变化、涌现的新人新事新风貌,突出表现北京的人文关怀、文明风采、文化魅力和和谐安定,突出表现我校和谐大学建设成果,反映我校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和迎难而上的拼搏精神,反映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学校改革与事业发展的精神风貌。

  《通知》要求,参赛作品要力求体现人文精神和和谐元素,贴近师生员工、贴近实际、贴近基层,力求视角独特、生动感人,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参赛作品应是2008年以来拍摄的,作品要真实原创,不收电脑创意作品。欢迎具有探索性和创造性的佳作,期待精彩的“人文光影故事”组照。参赛照片为10英寸,不装裱;电子文件单幅文件量不小于2MB。“人文光影故事”为组照,每组照片不得超过8幅,每幅照片尺寸不得超过8英寸,并配有400字以下的文字说明。“故事”要求真人真事,详实可靠。参赛作品均需填写作品标题、拍摄地点、被拍摄物名称及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注明参加“人文北京 和谐矿大”摄影比赛。

  据了解,本次活动的征稿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可直接将稿件送到1号办公楼216党委宣传部。学校将组成评委会,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并给予适当精神和物质奖励。特别优秀作品将上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参加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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