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谷歌税”,此事的缘由是多家法国媒体公司向法国政府发出投诉,说谷歌通过他们的产品获取利润,却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法国政府随后委托一个专家小组实施调查。小组成员包括法国前文化部长雅克·图邦及苏富比拍卖行法国分部总裁吉约芒·切鲁蒂等人。 据悉,法国媒体认为,他们通过记者编辑的创造为网络提供了主要的内容来源,而谷歌利用媒体创造的附加值增加了自己的点击量,因此应参照知识产权邻接权向媒体付费。“谷歌税”的争议由来已久。2010年,法国文化部出台报告称,法国应该向互联网公司征收广告收入税以补贴本国的文化产业。这项税被形象地称为“谷歌税”。 被征税的主要互联网公司包括谷歌、脸谱、微软公司、美国在线和雅虎等,这五家都是美国的网络服务供应商。所谓邻接权,是著作权的一种延伸(除作者外包括表演者及广播者),即在间接使用著作者作品时对其利益的维护。不仅是报业,音乐界及电影界人士纷纷指责搜索引擎公司仅靠发布文章题目即可获得巨大广告收益。网络的广告投放主要看点击量。 而谷歌法国几乎占据了法国网站40%的点击量,每年可以获得近13亿欧元的广告收入。相比之下,谷歌给内容提供者法国媒体的只有区区500万欧元。上述报告声称,通过征收“谷歌税”,“最终每年可以带来1000万欧元(约合1400万美元)收入”。随着新媒体的发展,法国传统媒体受到很大挤压。最近10年,法国传统媒体广告收入下降近10亿欧元,相当于法国媒体营业总额的10%。 同时,法国媒体和出版业将广告收入大幅下滑归咎于网络新媒体的发展。尽管法国各媒体也都将网站等新媒体建设列为重要战略,并为此投入大量资金人力。 此外,据悉,但投入产出比并不乐观,无法作为传统媒体网站的最佳盈利模式。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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