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开始,广东三水区工商局园林工商所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牌开展了为期两周的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专责小组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园林工商所副所长郭俊涛介绍,整治内容包括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广告登记证过期继续设置户外广告。 以及户外广告存在虚假宣传内容和已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但未在广告上标示广告登记号的。据悉,昨日,三水园林工商在为期两周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3个,有3家广告公司被立案查处。行动共检查辖区户外广告牌120个,发现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3个,立案查处3家广告公司。 郭俊涛说。 同时,立案查处的3家广告公司属于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或是户外广告登记证过期两种情况。郭俊涛表示,对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户外广告登记证过期继续设置户外广告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已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但未在广告上标示广告登记号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而对于户外广告存在虚假宣传内容的,广告主和广告公司需共同担责。 “从整体检查情况来看情况较好,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现象较少。”郭俊涛表示,园林所从2008年开始就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监管力度一直较大,而且在检查工作中得到了许多广告公司的主动配合,自行拆除了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对于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郭俊涛认为要从源头抓起,通过网格化管理重点加强对广告公司和大型商场的监管力度。 此外,我们需要不定时进行回访检查,防止广告公司因侥幸心理而违法违规发布户外广告,并以此为契机助力优化城区市容市貌,推进“创文”工作的开展。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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