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合肥户外广告设置将有规划 22类区域严格限制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11月16日 11:14 

  》户外广告又多又乱

  近日,据悉,合肥市城管部门表示,由于缺乏统一、连续、详细的实施规划,该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确存在一些问题。调查发现,部分路段户外广告密度集中,其中,站前路每公里的户外广告数量最多,达到了80块,淮河路上则有16块,金寨路14块。

  据相关单位梳理发现,部分户外广告影响城市自然景观,户外广告牌对山体绿化、水体造成了遮挡。同时,城市主要交通窗口地区、主要景观节点、主要入口门户地区的户外广告设置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现象。

  》8个城市分区 户外广告各有特色

  此番规划征求意见稿显示,合肥市城管部门打算运用城市设计理念,对合肥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合理布局,使户外广告设置与城市环境景观协调发展。同时,将户外广告设置与城市建设、区域功能等结合起来。新的规划,将合肥市中心城区划分为八个城市分区:老城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东区、包河区、明珠区、蜀山西区和滨湖区。

  其将结合不同城市功能区建筑及景观要求,以及城市功能分区及建筑景观特色进行设置。根据不同特色分区,将统一设置户外广告风格,展现城市特色。淮河路、宿州路及各区商业中心将凸现商业街特色,招牌应时尚、线条流畅、结构简单,夜间灯光要突出。这些区域招牌或将设立垂直墙外立面的亚克力设施招牌。

  同时,长江路、徽州大道、黄山路等将彰显中心城市形象路、文明路的特色,风格要求庄重、雅致、大方、现代。汽车站、火车站及高铁站招牌将简洁,雅致,尽量不遮挡建筑景观,展现良好的城市门户形象。此外,部分招牌可通过造型、色彩及图案设计,体现“包拯故里”、“科教合肥”、“绿城合肥”和“滨湖新城”的城市特色。

  》22类区域 严格限制户外广告

  按照新规划,合肥市将对户外广告的总量进行控制,结合不同城市功能区属性及景观载体要求,严格控制合肥市户外广告设置数量,进而对户外广告设置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档次。通过逐步整治,对符合规划位的户外广告提升设置档次,强化户外广告与城市景观、城市形象和城市环境的协调,提高户外广告整体质量和水平。

  据悉,行政办公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等22类区域将被列为户外广告设置严格限制区;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学校用地、体育场馆用地、医院用地、住宅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等26类区域将被列为户外广告设置适度控制区;

  而零售商业用地、餐饮、旅馆、娱乐用地、交通枢纽用地、港口用地及机场用地,将成为户外广告设置重点展示区。新规划对户外广告设置线密度也作了规定,在严格限制区域,商业广告每公里不超过8块;适度控制区域不超过16块;重点展示不超过24块。高速公路只能设置高立柱户外广告,且高速公路单侧高立柱广告间距不应小于1000米,穿城高速两侧严禁设置高立柱户外广告。

  》市府广场 或添水幕电影广告

  新的规划还特别提到了多种户外广告的新形式,其中就包括水幕电影,通过投影机或激光照射,以水幕为载体,在水幕上形成广告图像及宣传图像,可以吸引大量的人流,具有较好的广告效应及新奇性。规划建议可在市府广场及具有水幕喷泉的各中心广场设置。

  光纤技术广告形式的出现,意味着“静止性的路牌广告”将会逐步扬弃,室外广告媒体将发生巨大的变革。新的规划显示,光纤广告主要运用于淮河路商业中心节点处,制作动感的广告特征为主,制作方式可采用立体与平面的形式,广告制作以端发光光纤为主,规划在淮河路设置光纤广告牌。

  最后,据了解,还有投光广告及激光表演系统。规划在一些重要城市广场、商业中心等区域设置投光广告。激光表演系统可在空中载体上(如烟、雾等)形成字体或图案,具有良好的广告效果,同时也是城市夜间景观照明的重要组成部门。

  此外,规划在一些重要夜间景观节点、城市门户地区可设置激光表演系统,从而既满足城市景观照明的需求,又满足户外广告发布的要求。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