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北京市药监局发布2012年第三季度违规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11月21日 17:36 

  今日消息,2012年第三季度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21次,涉及9种保健食品。

  从广告发布情况上看,本季度未发现明示或暗示改善性功能的违规广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上述违规广告移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

  在此期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了“金康牌苦荞丹胶囊” 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即京食健广审(声)第2012040018号;“普诺宁思胶囊” 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即京食健广审(视)第2012070057号、京食健广审(视)第2012070058号、京食健广审(视)第2012070059号、京食健广审(视)第2012070060号、京食健广审(视)第2012070061号和京食健广审(视)第2012070062号。

  在此,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大众,要注意甄别真假保健食品广告,拒绝虚假宣传。详情请点击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