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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江东区全面部署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11月23日 11:42 

  近日,据悉,宁波江东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会议正式召开,对户外广告整治进行部署。江东区委副书记、区长孙黎明讲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国宏代表区政府与各单位签订责任书。据了解,全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从今年10月起至2014年5月底结束。

  其以辖区内各类静态设置的户外广告为主,重点整治“三江六岸”、东部新城、城区主要道路、城区出入口和窗口区域等。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整合一批”的工作要求,分前期准备、自行整改、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力求实现“屋顶禁设、地面严控、墙面有序、店招规范、高立柱(LED)有效治理”的目标。

  其次,孙黎明指出,户外广告是城市市容景观的特殊构成要素,是城市文化的有形体现,在城市形象建设中具有非常特殊的地位和极其重要的作用。加强户外广告整治,对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实施过程中,整体上要按照整体规划与彰显特色相统一、前置审批与后续管理相统一、公益导向与商业运行相统一、总量控制与品质优化相统一的四个统一原则,做到既提升城市环境形象,又兼顾城市经济发展和企业宣传需要。另外,就如何有序推进户外广告整治,孙黎明强调,要坚持规划引领,做到管理有方。

  需要充分考虑区域情况、发展规划等要素,并结合城市功能分区、特色定位和发展方向进行统一规划,不断提升户外广告档次,美化城区形象环境。要开展全面排摸,强化分类推进。通过对辖区内店面招牌、屋顶广告、门头、灯箱等户外广告设施的系统排摸,将广告设施产权人、类别、面积、审批情况等一些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对照标准进行整治。

  并且要加强集中整治,严格日常巡查。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确保违法户外广告设置零增长。要建立户外广告发布的“黑名单”制度,对两次或者多次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企业或个人重点加强监管。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审核到位、开发合理、品质提升的要求。

  此外,加强源头治理,保持常态长效,全面提升江东区城市形象和文明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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