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悉,国务院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联合检查组对我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进行了督查,并听取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都市消费晨报等媒体代表广告管理的汇报。此次督查行动由国家12部委安排,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 重点督查各地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各媒体建立和完善广告监测体系、广告监管制度等长效机制体系。“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因价格因素、审核标准的提级以及责任的量化管理,晨报拒绝刊发相关广告涉及金额近300万元。”新疆大晨报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广告中心总经理刘剑荣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广告发布前审核、虚假违法广告治理的经验。 珍惜新疆主流媒体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晨报广告中心建立了广告五级审查机制,15名广告审查员确保了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最大限度杜绝或减少违法广告的发布率。针对药品保健品广告,晨报不仅利用价格杠杆大大提高了此类广告的进入门槛,同时限定了医药类广告刊发版面和每天广告总量的比例,并在内容审查合法的基础上新增设了此类广告品相设计要求。 我们将涉及此类违法广告率纳入到了‘影响晨报品牌公信力及无形资产风险考核评估体系’内,涉及即时奖罚、年终奖励、评优评先、工资调级等诸多环节。刘剑荣介绍说,晨报还建立了违法广告客户档案,对于有违法记录的广告客户除全面拒绝刊登相关广告外,对于该客户其他品牌产品年内不予以任何优惠。 其次,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乌鲁木齐电视台等10家媒体代表也纷纷汇报了各自的广告经营管理做法。“虚假违法广告不仅扰乱市场环境,更会坑害消费者利益,我们要全面杜绝,加强治理,绝不手软。”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樊占元强调。据悉,自2012年1月起,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每月都会对全国36个检测区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同时,截至今年10月,在关于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违法率排名中,新疆地区有两个月排名进入前25名。通过检查,联检组对我区工商部门认真履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牵头部门职责,积极协调,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促进新疆广告业发展给予了肯定。联检组提出,新疆媒体应立足现状,走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道路。 此外,通过媒体自身做大做强,挖掘优质广告资源。并且媒体间应形成合力,共同抵制不良广告。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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