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钟输赢几十万 1天输赢上亿 温州有老板玩到倾家荡产 银子商逼债:不还钱杀你全家 这样的网游到底算不算赌博
昨天,温州市的林先生接到一个恐吓电话,对方恶狠狠地说,再不还钱就杀了他全家。这已不是第一次了,上周对方就砸了他家的玻璃。 林先生的噩梦,源自一款叫“大家乐”的网络棋牌游戏。 在这款游戏里,频现香港赌片里的大手笔:1分钟输赢几十万元,1天输赢上亿元。众多温州玩家沉迷其中,他们购买虚拟的游戏币在网上博弈,等回到现实中,有的已经倾家荡产。 32岁的小老板 输得房子卖了店关了 林先生32岁,曾是一个鞋企老板,后来经营一家服装批发店。儿子在幼儿园读书,妻子帮忙照料店铺,原本一家很幸福。 去年上半年,林先生接触到“大家乐”网络棋牌游戏,里面有梭哈、双抲、牛牛等热门游戏。玩家玩游戏先要有游戏币,这相当于打牌的筹码。 购买途径有两种,一是向游戏里的“银子商”买,49元换100万元游戏币,二是在官方网站充值,49元只能换49万元游戏币。 刚开始,林先生充了2000元,赢回了4000元。他赶紧通过“银子商”换成了现金。后来他又充了5000元,又赢了25000元。 和现实中的赌徒一样,林先生一开始赢多输少,最多时赢了10多万元。钱这么好赚,他渐渐沉迷其中,注码逐渐加大。但自去年年底,他一次次遭遇惨输。为了翻本,他一掷千金。 “网上赌博就是一组数字,输赢没感觉。到后面都麻木了。”林先生说,等他醒悟过来时,已输了100多万元。“房子卖了,服装批发店关了,能借的地方都借了,现在输得连手机都没有了。” 温州众多玩家沉迷 有人一夜破产有人一夜暴富 在温州,和林先生一样遭遇的人并不少。 永嘉人小华和林先生是在游戏里认识的,他一共输了20多万元。小华在QQ签名里这样描述自己,“好可怜,想买个面包啃啃的钱都没有。” 阿勇在温州市区开电缆厂。去年8月的一个星期里,他输了120多万元。 昨天,记者在温州本地论坛里看到,好几个网友发帖诉说自己的类似遭遇。网友“非三非四”说,他输了35万元,欠了一屁股债,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网友“a524836546”说,自己弟弟玩棋牌游戏输了十几万元,患尿毒症后甚至把治病的钱都输掉了。 当然也有人赢的。林先生曾在网吧看到一个人充了500元,一晚上翻到了500万元。 几百人同时投注 每分钟输赢几百万很正常 原本是网络游戏,输赢怎么如此之大? 昨天,记者登录体验,进入一个梭哈房间。房间共有100多个玩家,其中一个是庄家。庄家轮流做,要有1亿元游戏币(相当于5000元)才能申请。 玩家每把下注上限为200元,几百人可以同时下注。每把限时1分钟,输赢的赔率为5到10倍。 记者看了几盘下注: 15:55,网友“Marlborox”坐庄,第1把输掉5亿多元游戏币(相当于25000元)。 16:10,第16把,庄家赢了17亿元游戏币(相当于85000元)。 16:14,第20把,庄家输了9亿多元游戏币,离开房间。 林先生说,这只是小房间,多的时候1分钟输赢就有几十万元。而VIP房间的投注上限为2000元,每分钟输赢几百万元也很正常。 银子商代理多个游戏 一年能赚300万 玩家输了钱,想继续游戏就得再购买游戏币。林先生说,到银子商那里买要比直接在游戏网站充值实惠许多。 那银子商的游戏币又是从哪里来的?他们和玩家的交易是如何实现的? 林先生说,银子商目前至少有100多人。他们一般自己不参与游戏,充当的是中间商的角色。“从玩家那里以每48元换100万游戏币的价格买来,再以49元的价格卖给其他玩家,从而赚取差价。” 在“大家乐”游戏网站的首页,罗列着几十个代理商的广告。他们就是所谓的银子商。每个银子商都留下了QQ、电话、交易地址等。部分还提供上门服务。 记者加了一个QQ昵称为“温州海天”的银子商。他在QQ里写着,“24小时收售通吃酒吧、456、大家乐等游戏银子。” “其实用来赌博的棋牌游戏还有很多。”林先生说,有个银子商曾说他做这个一年能赚300万元以上。 “怀疑银子商和游戏公司之间可能存在利益链条,不然游戏公司也不会在首页上为他们打广告。”林先生说。 游戏公司自称 这是正常棋牌游戏 昨天中午,记者拨通了大家乐棋牌游戏中心热线,客服人员说,“大家乐”公司总部在香港,旗下只有这一款游戏。 但据林先生反映,大家乐的总部原来在瑞安,后来迁到了长沙。 “我们是正常的棋牌游戏,是不允许玩家私下交易游戏币的,游戏币只能用来玩游戏。玩家买卖游戏币一旦发现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的话,将予以封号处理。此前就有账号因此被封号。” 客服人员说,公司的赢利来自玩家充值兑换游戏币等,和其他网游差不多。 既然游戏币不允许买卖,为什么要开通游戏币的交易功能呢?客服人员解释说,这是为了方便朋友间游戏币的无偿转赠。 网络游戏是否涉嫌赌博 还是法律空白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来: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定罪标准为召集3人以上,赌资5万元以上。参赌人员不以赌博罪论处。在我国,网络游戏是否涉嫌赌博还是法律空白。比如百家乐、六合彩都有人组织,并以赌博作为获利手段,但像“大家乐”,无论游戏运营公司、银子商还是玩家都构不成赌博罪。 游戏公司没有主观上组织赌博的故意,它只是为玩家提供了游戏的场所,自己则通过玩家充值(即人民币兑换成游戏币)等方式赢利。游戏公司没有让你去赌博,游戏币是用来玩游戏的,并不允许转化成人民币。这和《魔兽》、《传奇》等网络游戏没什么区别。 目前,由各大正规游戏公司运营的棋牌平台已遵守国家政策规定,杜绝虚拟货币与现金互兑。玩过QQ游戏的都知道,QQ游戏里的积分是不能交易的,这样就杜绝了玩家用现金买卖积分。而“大家乐”的游戏币可以交易,里面的游戏又都是赌博游戏,这实际上为赌博提供了平台。 如果利用“大家乐”来赌博的玩家数量众多,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政府部门可以依照《治安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对“大家乐”游戏进行取缔。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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