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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预包装食品须贴“营养标签”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12月17日 11:01 

  根据卫生部制定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明年1月1日起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凡是外包装上没有标示营养标签的(豁免标示的除外),将不能销售。 13日,质监人员前往市区部分超市,就这一新规进行宣传。新规明确,营养标签在食品包装上以营养成分表的形式标注。

  并且强制标示的内容包含能量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四个核心营养元素在该食品中的具体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质监人员介绍,核心营养素是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具有重要公共卫生意义的营养素,摄入缺乏会引起营养不良,影响儿童和青少年生长发育和健康,摄入过量会导致肥胖和慢性病发生。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则是用来衡量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多少的参考标准。

  据当天的走访发现,目前大多数预包装食品,已按照新规定标注了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以及钠的含量。另据了解,部分食品可以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主要有以下几类:食品的营养素含量波动大的,如生鲜食品、现制现售食品;

  此外,包装小,不能满足营养标签内容的,如包装总表面积≤100cm2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的预包装食品;食用量小、对机体营养素的摄入贡献较小的,如味精、食糖、花椒等;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包装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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