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视传媒(纳斯达克代码:VISN)公开表示,公司已重新符合纳斯达克股票上市规则中对最低买入价格的要求。 此前,公司曾收到纳斯达克的通知函,称华视传媒美国存托股在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7月12日期间的连续30天交易日中收盘买入价低于1美元,未能符合纳斯达克股票上市规则第5450(a)(1)条所规定的1美元最低标准。依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定,公司有180天宽限期,即须在2013年1月9日前使公司重新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的要求。 2012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纳斯达克上市资格小组(Listing Qualifications Group)的通知函,称华视传媒美国存托股收盘买入价已在2012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月26日期间的连续10个交易日中达到或超过1美元,重新符合纳斯达克股票上市规则第5450(a)(1)条所规定的1美元最低标准。 华视传媒曾将ADS对普通股比例调理,之前1股ADS代表1股普通股,后调整为1股ADS代表20股普通股,调整12月12日生效。 自此,华视传媒正式解除其退市警报,继续在纳斯达克发行。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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