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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南郊开展“一对一”广告监管模式

来源:中国工商报  发布日期: 2013年1月7日 11:14 

  在2012年中,山西省大同市工商局南郊分局开展了“一对一”监管模式,其具体内容是:一种广告采取一种监管方式,按照重点监管、排查监管、分类监管、集中监管的方式,加强对户外广告、涉农广告、印刷品广告、房地产广告监管。

  南郊工商分局采取重点监管方式,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监管。该分局以食品、医疗服务及美容服务等户外广告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以中心区主干道、大型商贸场所、高速路段等作为重点检查区域,加强对指示标志广告、路灯杆广告、临时活动式广告牌、墙体广告、店堂广告的监管,及时规范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违法违规行为。目前,该分局共清理虚假违法户外广告53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查处虚假违法户外广告案件21起,有效净化了城市环境。

  在涉农广告监管方面,南郊工商分局采取排查监管方式。通过分局组织、业务股指导、基层工商所处理的方式,该分局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对辖区涉农广告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以及标识不清、虚假宣传等欺骗农民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12年年底,该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7人次,检查各类涉农经营户75户,有力保障了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对印刷品广告监管,南郊工商分局采取分类监管方式。该分局在监管一般印刷品广告时,检查其是否存在随意张贴的现象,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含有虚假内容等。在监管药品印刷品广告方面,该分局要求各零售药店对其营业场所张贴、摆放、悬挂的药品印刷品广告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检查已发布的药品印刷品广告审批或者备案手续是否齐备,发布的内容是否规范等。对固定印刷品广告监管方面,该分局重点检查其广告承接档案,广告发布合同以及是否按照《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目前,该分局已对5家印刷品广告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与此同时,该分局重点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发布房屋销售广告的,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擅自发布房地产户外广告的,在广告中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投资回报承诺等内容的,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的以及对房屋质量、面积作夸大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广告集中监管。截至目前,该分局共检查房地产企业16家,立案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件4起,收缴违法房地产广告宣传单1400份。

  “一对一”监管模式加强了对于广告市场的监管,并推动了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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