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有关要求,提出进一步强化广播影视社会管理工作合力,切实规范广播影视播出秩序。 由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等9个部门研究决定,联合开展全省广播影视社会管理春季集中整治行动,对广告、频率频道、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互联网视听节目、违规有线电视小片网进行集中整治。 广播影视社会管理春季集中整治行动自2013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重点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广告经营资格的检查,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主进行查处,坚决清理非法进入市场的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加大对未取得或者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而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处罚力度;食药监部门依法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未经审批和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行为;工信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的管理,加强对无线电频率频道的监测;质监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查处力度;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互联网行业管理;公安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此次全省广播影视社会管理春季集中整治行动由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我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文化环境。 目前,此次全省广播影视社会管理春季集中整治行动正在开展当中。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