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广州市中院作出民事裁定,裁定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以及“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加多宝公司对该裁定不服,随后向法院申请复议。 昨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针对广药集团诉加多宝虚假广告宣传一案,法院已作出复议决定书,驳回加多宝对“诉中禁令”的复议申请,并要求加多宝公司三日内撤回所有被禁止发布的广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互联网、经销商、零售商所做的相关广告。更多最新新闻报道,敬请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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