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创新广告监管和规范的方式,推广网络广告监管执法成熟经验做法,探索建立网络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于互联网广告的管理和监控。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意见,把大型门户网站、视频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搜索类网站、医药类网站发布的广告纳入到重点监管监控,拟对互联网广告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 其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收藏品、招商加盟广告都是整治重点对象。 另外,大型门户网站、视频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搜索类网站、医药类网站发布的网络广告也纳入到重点监管监控,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届时工商、新闻办、通信、公安等多部门将对网络广告进行联动监管,比如对新闻网站和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商业网站加大日常管理,整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删除网上非法涉性和低俗不良广告。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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