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开展日常检查中,发现某报上有某银行的一则理财产品广告涉及违规。 执法人员发现,该广告在醒目位置标注“特供理财产品”字样,且没有注明风险提示内容,以及对投资者的相关忠告。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上述广告涉嫌违反《江苏省广告条例》第十八条“理财产品、投资咨询等金融服务广告,应当含有风险提示的内容。”的相关规定,该局遂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及时调查取证。依据《江苏省广告条例》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改正或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的规定,予以立案查处。 丹阳工商局表示,将继续加大对于理财产品广告的监管力度,全力整顿广告市场秩序。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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