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广西集中开展医疗药品等违法广告整顿工作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 2013年3月31日 11:23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表示,将从四个重点方面出发,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和其他虚假违法广告等全面开展整顿工作。

  一是医疗广告。包括未经卫生部门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擅自发布的医疗广告、医疗美容广告;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含有保证治愈、治愈率、有效率等内容的广告;以解放军、武警部队名义发布的医疗广告等。

  二是药品广告。包括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和治疗肿瘤的药品广告;未经药监部门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擅自发布的药品广告;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的药品广告;含有保证治愈、治愈率、有效率等内容的药品广告等。

  三是保健食品广告。包括超出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范围,任意扩大、夸大宣传;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的广告等。

  四是其他虚假违法广告。包括非法涉性、低俗不良的广告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性药品”、性病治疗广告;虚假夸大电视购物广告;含有不切实际承诺的招生广告;利用无法查实的疾控中心、诊疗中心名义开展健康普查活动的广告;使用医疗、药品广告语言夸大宣传的减肥广告等。

  广西各级工商机关已经与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违法广告的协调、移送、查办和查处结果通报机制、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大对媒体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的整治力度。

  此次整治行动特别强调,工商部门将加强广告日常监测,并定期将监测报告抄送媒体单位及其上级主管、主办单位。执法部门对多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屡罚屡犯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依法处罚虚假违法广告的同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媒体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该次医药保健食品等虚假违法广告的整顿工作已经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当中。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